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负有为其父母提供
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
在面对多名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责任时,通常情况下会先征询老年人的个人意愿,随后拟定并签署赡养协议。
在这座协议中应当详细规定各子女间如何公平合理地分担赡养责任,以确保依照协议内容严格履行相关的
赡养义务。
然而,当涉及到未能签署明确协议的情形,即儿女们未就此达成任何书面或口头协定,此时,各子女便应按照平等原则共同承担起对老人的
抚养义务。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