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双方均持有
离婚意愿且能够达成共识,那么最为迅速简洁的方式便是通过协议途径办理离婚事宜。
此种方式如同双方在经过理性而深入的协商之后,以正式书面文件即
离婚协议的形式做出决定——表明“我们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从而避免了前往法院进行冗长繁琐的
诉讼程序。
在获得双方明确认同的基础之上,只需要耐心等待30天的冷静期便可正式办理
离婚手续并领取
离婚证书。
然而在这30天之中,双方都应当给予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进行深思熟虑,审慎地考虑是否真的愿意作出如此重大的决定,以防在冲动之下作出错误决定。
如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发生改变主意的情况,则仍有机会向相关机构撤回
离婚申请。
至于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内容,应当详尽明确地规定如何分配财产,尤其是涉及到共同拥有房产及车辆等复杂财产性质的具体处理方案。
此外,如若存在未成年子女,也应详细制定关于
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
抚养费用承担等方面的文书条款。
当然,在起草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中国现行法律规章制度,以
保证其
合法性与可行性。
最终,该份协议须经由公正机关或民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以确保协议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要求,各条款具有可实施性。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