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丧生时,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
医疗费用。
具体而言,这包括了医院的治疗过程中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例如各类药物及医疗器械的购置等。
同时,还需要承担护理人员的薪资、工作收入减少损失以及营养支出等内容。
除此之外,还需给付受害者家庭一笔一次性的补偿款项——即所谓的伤亡
补助金。
这个数额会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对于农村居民而言,约为10万人民币左右;对城市居民而言,则约为20万人民币上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