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
立案前主动归还款项是否被判处
刑罚,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嫌疑人在立案前积极进行全额退赔,且
涉案金额仅达到较大范围,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这类行为可视为其已悔过自新,因此可免予追究其
刑事责任。
其次,若其诈骗行为是以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为最终目的,而在立案前主动偿还所骗取之钱财,那么我们很难充分确立该行为构成诈骗
犯罪的
证据链条,故可能会做出不
起诉或
免除刑事处罚的决定,从而不被判处刑罚。
再次,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若他们利用职权便利,将本单位资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量级(即“
数额较大”),据我国有关
刑法规定,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惩罚;倘若涉案金额极其庞大(即“
数额巨大”),则需接受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决,同时有可能被附加没收
个人财产之
处罚。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
公职人员及受国有单位
委派至非国有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有上述行为,参照
贪污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处罚即可。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关于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某项诈骗行为导致公私
财产损失累计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且被骗者达到一定数量(即“数额较大”),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要承担相应
罚金的处罚;
其次,假如该类诈骗继续升级,导致被害者的财产损失累计达到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导致其他具有严重情节的情况发生(即“数额巨大”),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的同时还需依法缴纳罚金;
最后,倘若该类诈骗行为发展到骇人听闻的地步(涉及的财产损失高达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其性质已经严重到触犯根本大法,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
终身监禁的严厉刑法,同时还有可能被剥夺财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
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
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
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的;
(四)
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