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施开设赌场行为者,我国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需缴纳
罚金;如果
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应当判处相应罚金。
但是,若仅仅是为赌博提供协助或便利而没有达到
犯罪程度的话,则仅会受到五日以下
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罚款的
处罚。
依据国家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详细规定,任何人因谋求利润而聚集众人参与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其赖以为生的职业,均应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缴纳罚款;
此外,对于开设赌场并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而情节更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不等的刑期以及相应数额的罚款。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也有明确规定,如果
当事人是为了追求利益,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或者投入较大金额的赌资进行赌博,应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
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被处以十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上至三千元以下相应数额的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