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人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当立即告知
当事人相关情况。
此外,申请
强制执行程序通常在三日之内完成。
若因法定原因未能
立案,则需向申请人进行说明。
一旦人
民法院自收到
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已超过六个月未依法履行执行职责,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在上一级人民法院经严格审核,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该裁决;如认为原法院有能力执行而不作为,亦可直接做出本院行使执
行权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
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