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拖欠货款的
法律诉讼,其
有效期设定为最多为三年。
对于货款支付期限问题,若双方之间已经达成了明确的协议,那么
诉讼有效期就将从违约期限截至后的那个具体日期开始计算;反之,如果双方并未就支付期限达成共识甚至存在着模糊之处,但是通过其他相关条款或是商业惯例可以明显推断出货款支付的时间节点的话,那么
诉讼时效也就会自该期间结束之后开始计算。
对于最后一种情况,即既不能根据具体的支付期限,又不能依据商业惯例来明确支付时间,此时便需要明确规定出买方在接收货物或领用提货凭证之际,即应即时支付相应的货款,而这个日期被视为诉讼时效的起点。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