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被广泛通缉的
犯罪嫌疑人如若符合法定条件,则有权申请获取
保释候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允许他们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首先是那些可能面临管束性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责的情况;
其次,如果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等重度
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可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者;
此外,存在患上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幼儿的妇女,只要通过取保候审能够有效防止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
羁押超过一定时间,且案件尚未审结,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此项任务可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另外,根据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同时,还应责令他们提供保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
为此,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所确定的各方面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