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针对金额高达10,000多元的诈骗行为,应依法给予被告人三年以下期限内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相应
罚金。
另外,若该
诈骗犯罪涉案的公私财产价值超过3,000元但未达到1,000,00元,则在
法定刑范围内应当被评定为“数量较大”,并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定罪
量刑。
在此类案件中,如果罪犯有
犯罪后主动坦白真实情况,或者是向司法机关报告其
犯罪事实,那么此类情形将被视为
立功或
自首行为,从而有助于减轻罪犯的量刑幅度。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