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法律层面上,针对
死亡赔偿金本身而言,它是不可以由法院或者其他任何机关进行冻结的。
这是因为
丧葬费用本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遗产范畴内,那么自然也就不会牵扯到
继承的相关问题了,所以法院在此种情况下是无权冻结该笔资金的。
同样地,该笔款项也并不属于夫妻之间的
共同财产范围之内,因此并不应该将其视作死者的遗产或者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进行整体的冻结处理。
《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
补助金和
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