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夫妻双方同时购入房屋时,尽管
房产证上只署名其中一方,或是双方父母支付了首付,但贷款则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偿还,那么该套房
产权应视为共有所属。
2、在婚后进行的
购房行为中,若由一方父母全额
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只落于一方子女名下,或有夫妻一方用其
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情况发生,此类情形可视作个人所有财产范畴。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