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已经在调解下圆满解决之后,若对方意图通过
诉讼方式再生事端的话,我们需要积极应对,根据事实与
法规反驳对方的
诉讼请求。
岁我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
赔偿纠纷,
当事人有权选择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节,亦或是直接向人
民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予以维权。
若已接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且未就相关协议达成一致,或者在调解书
有效期内未能完全履行该协议时,当事人便有权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这也显示了我国法律体系对于公民
诉讼权益的保障和同时也维护了
诉讼程序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