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权可由原告以
书面形式载入
答辩状之中,其表示方式是在提交答辩状以及在初步审判宣告之前尽可能提出,一般的实践为在
二审审理阶段提出此种
抗辩权将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除非能够经由
事实证明原告诉求的权益已经超过法定
诉讼时效时段。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