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员工的
雇佣关系,这无疑属于严重触犯
劳动合同法规的行为。
作为员工,他们有权利要求雇主根据其在该企业的服务年限给予相应的
补偿金,也就是说提供了一年的劳动就应该得到一个月的报酬作为补偿。
倘若雇主拒绝支付相应的补偿,那么员工完全有权将此事诉诸于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