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收到警方移交来的案件,相关部门会立即展开审阅工作,以便决定是否需要发起
公诉程序。
若经审查认定满足
提起公诉的相关要求,则必须遵循法律程序,正式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调查完毕后,将
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而检察院也会尽最大努力,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做出决策。
若检察院决定对嫌疑人进行正式
起诉,便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以供判定,而法院通常会在收到
起诉材料后的两个月内对此案进行
公开审理并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