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支付令申报程序的要求如下:
首先,债权方应当向具有合法
管辖权的初级人
民法院提交审批申请书,并须附上相关的详细证明材料;
其次,此番审判工作将由法院资深法官进行全面审查和核对,从而决定是否正式接受该申请;随后,倘若法院经综合考虑后确认可以受理该请求,将会立即通知债权方,并且向
债务方发送强制性的支付命令。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
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