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第
一,计算基础,该标准以员工在离职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应发
工资为依据进行计算,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绩效奖金、
年终奖、各类津贴以及福利补贴等具现金价值的收入。然而,根据
劳动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上限有明确的限制,因此具体的分段计算方式还需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第
二,计算期限,这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而定,每满一年就需要向
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作为经济补偿。若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将其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反之,若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则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雇员工,即构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
赔偿金。在此情形下,同样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应向劳动者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赔偿金;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将其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反之,若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则仅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