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有
抵押之贷款在到期后无法按期履行支付义务时,金融机构或银行有权向
借款人申请展期处理。即将还款期限予以适度地延迟或加长。此外,双方亦可进行充分的协商,尝试通过处置抵押财产来清偿尚未偿还的借款。依照相关
法规,若借款人无法如约偿还
债权人债务时,其所持有的
抵押物权利人有权与其协商,决定是否将该抵押物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并在所得款项中优先获得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与
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