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谋取经济利益为主要动机而进行的群体性赌博活动或将其作为职业并持续参与其中者,无论赌资大小如何,皆应视为赌博行为。针对此类
违法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如下:若涉嫌组织3名以上人员进行赌博,且
个人所得的抽头渔利金额总计超过了5000元;或者是涉嫌组织3名以上人员进行赌博,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了5万元以上;亦或是涉嫌组织3名以上人员进行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超过了20人以上等情况,均应予以
立案侦查和追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