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六周岁者将被认为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需要对其所触犯的
刑事法律负责,此为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段;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来说,若他们涉及
刑法所规定的八大类
犯罪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这是相对负有刑事责任的年龄段;然而,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群来说,无论他们实施了何种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均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法律责任,这是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