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程序中,
首先需要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亲属或者委托的
辩护律师向负责案件审理的司法机构提出
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司法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提交《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批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提供保
证人作为
担保方式,则需提交保证人的相关信息,同时还需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以供司法机构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司法机构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具
保证书。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如果没有什么事,公安机关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的
刑事强制措施。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
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如果没有收到通知,那就自己去申请解除
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