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丈夫对妻子以及孩子置之不理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属于遗弃行为的范畴,但是否构成
犯罪,则需考虑到许多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要将这种行为定义为
遗弃罪行,那么其前提条件必须是由于丈夫的忽视行为,使得子女的生活状况陷入了极度困难的境地,甚至他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等极其恶劣的情况发生。然而,如果仅仅是丈夫对孩子的日常生活疏于照料,而妻子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
抚养能力来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并未让孩子处于任何困境或危险之中,那么这种情况下,丈夫的行为只能被视为一种普通的遗弃行为,并不足以构成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
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