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中,现行采用的是两审
终审制。经过第二次审理后,
当事人将无法再次上诉。在此基础上,
二审法院所做出的裁判即被视为终极裁判,并在判决送达时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可再对此类已经产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异议。然而,如果他们仍然认为这些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则有权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重新审议的申请。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