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具备充分的
证据以证明
欠款确实发生,例如
借款协议(即俗称的“
借条”)、应收未收款项记录(也称为“
欠条”)亦或是能够反映出借款状况的录音、录影等书面材料都将是值得参考的依据;
2.如果
欠款纠纷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对方归还欠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费用;
3.在
诉讼过程中,您有权查询欠款方名下是否拥有房产、车辆以及银行账户等资产,并申请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和冻结,以便于后续的执行工作;
4.若欠款期限已经超过了两年,并且在此期间曾多次催促对方还款,那么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否则可能会面临
诉讼时效过期的风险;
5.如果欠款方在借款时提供了
担保人作为
保证,那么在
担保期限内,您可以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与欠款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刑法》(修订)
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