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女方全日制照料家务的
离婚案件中,法官一般会奉行优先考虑并最大程度增进
未成年人心理与生理健康的原则做出裁断结论。在
监护权的归属问题上,法院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大的儿童,将遵循对其成长最为有利的原则做出判定;针对不足两岁尚处于幼儿期的孩子,通常主张由母亲亲自照顾;而年龄达到八周岁或更大的儿童则需尊重他们的内心真实意愿作为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