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运损失费用由保险公司负担与否的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需明确的是,在适用强制交通责任保险(交强险)的情况下,该保险并无义务对停运损失予以承担。因为交强险仅仅针对的是本车辆的驾驶者、
被保险人和被保险车辆以外的受害者因
人身伤害产生的
医疗费用以及
财产损失进行相应的
赔偿和补偿,而对于可能产生的停运损失,并不在其理赔范畴之内。
其次,如果在其他商业
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可以对停运损失进行理赔的话,那么相应的保险公司将会对此类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