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他人进行房屋装修工程之后,若遭遇付款问题且双方并未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则作为装修方,可采取
书面形式向业主发送
催款通知函,明确请求业主依照先前达成的装修协议或合同规定,及时支付
拖欠的装修款项。
然而,如经过合理时间的通知后,业主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则装修方有权提供足够的
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证人证言、银行取款凭证、转账记录以及相关的通信信息等,并据此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及
逾期利息。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