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申领
身份证所获得的
有效期限可能为十年期、二十年期或长期。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自十六周岁直至二十五周岁期间,我们将颁发给
有效期为十年之久的居民身份证;而对于年龄段介于二十六岁至四十五岁之间者,则会颁发有效期为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至于年龄超过四十六周岁的人士,我们将会颁发
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