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
公司破产而导致不可逆转的关闭状况,员工可被转移至
劳务派遣机构,且在此情况下,雇主无须向
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
经济赔偿金。
然而,假设派遣公司面临同样的困境,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作为雇主方,他们有义务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直接服务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便需向资历相对应的员工额外发放一个月的酬劳以表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