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刑期间关于
信用卡相关事宜的处理方法,考虑到涉罪者由于
违法行为的影响而导致其无法亲自偿还
信用卡债务时,授权其他人员代为处理可谓是一个明智之举。在此情况下,
欠款者即使受到
犯罪指控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仍然需要继续承担偿还信用卡的法律义务,银行方面则保留
起诉权利。如果坐牢期间始终未能履行其信用卡债务,不仅将招致额外的费用,而且有可能遭受进一步的追诉和
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我们提醒欠款者切勿以此作为违反
信用卡还款责任的依据,银行方面依然享有
诉讼权利。以妥善处理此类问题,否则可能会触犯
刑法中有关
信用卡诈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