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行政拘留期间最长期限不可超过二十日;而
刑法规定
刑事拘留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
值得注意的是,当行政拘留的时间到达届满之时,必须及时地将
当事人予以释放;同样对于
刑事拘留期间,若未获得
批准逮捕,应立即释放在押人或者改变
强制措施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