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涉及
债务纠纷的公司不得申请注销。倘若因符合法律规定而须予以解散时,公司理应在法定情形发生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即刻组建
清算小组,展开全面的清算工作。待到
公司清算事宜圆满完成之后,便可向地方有关部门提出
注销公司的正式申请,同时面向社会大众公开发布企业终止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
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
债务;
(六)处理公司
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
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