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务员若患有疾病,将无法被予以辞退。公务员在以下情况下均不可被
辞职:由于公务活动导致身体致残,并经
医学鉴定确认已经完全或部分失去了工作能力;处于患病或受伤状态,并且适用相关医疗规定的治疗期间;女性公务员在孕期、
产假以及哺乳期这三个特定的时间段内;除此之外,任何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属于“其他”的、暂时或永久性的疾病或
伤残,都不能成为解雇公务员的依据。
《公务员辞退规定》第七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