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电动车之间发生碰撞事故后的
赔偿处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应依据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
责任认定书来明确双方的
赔偿责任与比例;
其次,如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可寻求法律
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最后,若涉案事故中的
责任方投保了相关的保险产品,则其保险公司将在理赔范围内优先赔付赔款,不足之处需由责任方自行支付相应款项。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