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n+1
赔偿所涉及的基础
工资应为两个月的薪酬总额。
其中,“n”代表应支付给
劳动者的薪酬数额;而“1”则用于衡量劳动者在
辞职之前的那一个月份的薪资水平。针对此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政策要求,选择额外向劳动者发放一个月的薪资作为
解除劳动合同的
补偿金,其具体金额将按照上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合同时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低于贵地区当期
最低工资的标准,那么该部分款项应以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为准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
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
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
工资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