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根据本
法规定,其
量刑标准如下:若在此类
犯罪中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要附加或者单独进行
罚金的
处罚措施。
同时,若是企业等单位参与实施了此类犯罪,单位则需接受罚金的惩罚,而对于那些对此类活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
直接责任的
行为人,同样需要按照个人犯罪的相关规定来加以惩处。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
违禁物品、
管制物品等
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
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