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而言,已归还给欠款者或转交给他人的诈骗财产,若属于
善意取得者所拥有,则无法进行追诉。
然而,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即使
行为人已经将诈骗所得用于偿还
债务或者转移给了他人,也仍然有权被监管机构依法追回:
(1)若对方知晓该等财产为
欺诈而来,却依然接受并收取了它们;
(2)如果对方获取这些财产时没有支付任何
对价;
(3)倘若其获得财产的成本显著低于市场应有水平;以及(4)对方通过不正当的债务关系、涉及到
违法犯罪行为的交易获得了这些财产。
《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
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