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因同桌共饮诱发死亡的
侵权案件时,其责任归属的关键在于具体案情所揭示的死亡原委。假设由于同桌者过度劝酒,甚至未充分履行善良管理人的义务,从而引发了死亡事件,此时,同桌共饮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所发生的死亡事件与同桌的劝酒或管理措施并无直接关联,而系由他处因素所致,则同桌共饮者无需为之负责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