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人死亡之后,其相应的
欠款应在遗产范围内得到偿还。倘若涉及到
遗产继承问题,那么
继承人将有义务根据遗产的实际价值,全额履行
被继承人所应承担的税收款项以及负债。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处于
自愿原则,可予以额外偿还,但这并不强制要求。而如果继承人在
继承过程中选择放弃,则无需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负有的税务款项及负债。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