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
缓刑适用规定的,应予考虑判处
缓刑。在
犯罪行为中被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人,若同时符合如下特定条件时,可予以宣告缓刑,特别是针对那些年龄未超过十八岁的青少年、处于孕期中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必须给予其缓刑的判决:
(1)犯罪行为情节轻浅;
(2)已有自我忏悔之意;
(3)社会再犯风险性低;
(4)宣布缓刑对于原居住所在地社区无重大不良冲击性。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