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即使是父母也不得随意以殴打或辱骂等方式对待未成年子女,这也是一种
违法行为。在通常情况下,对于一些家长通过打骂进行管教的现象,若并未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相关部门(例如所在工作单位、社区街道或者当地公安局)有权对其施加批评与教育的压力,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从而改进自己的方式,采用更为正当的方法去教导儿女成长。
然而,如果这些父母长期频繁地使用
暴力手段对孩子进行打骂和体罚行动,并且情节已经达到恶劣程度,例如手段残酷狠毒、持续周期较长、经过多次教育仍无悔改实效以致公众对此反应强烈,甚至导致儿童受伤乃至丧命的情况出现,那么这种行为将构成
虐待罪或
故意伤害罪等严重
犯罪行为,并需承担相应的
刑责。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
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