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照我国法定程序登记并获得合法备案的婚姻关系,在通常情况下,并不受到国家法律所赋予的特殊保护措施。
然而,这样的规则并不是绝对的,对于那些已经形成了实质性婚姻关系的伴侣而言,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仍将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凡是决定缔结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
当事人,都应当亲自前往指定的
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当所有条件均符合法律规定时,婚姻
登记机关将会向他们颁发正式的
结婚证书。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