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例并无关于“
父债子偿”的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存在。具体而言,若父亲在世期间因向银行借贷而产生了个人
连带债务责任,则此人有义务使用自身所拥有的个人资产进行清偿,而他的子女并不须因此类
债务承担任何清偿的责任;
然而,如果父亲逝世后,如若子女得以
继承父亲的遗产,那么他们将被要求仅在他们实际承继的遗产范围内履行偿还父亲所遗留的
债务的责任;
最后,若父亲离世时,子女未曾继承父亲的任何财产,那么他们无须为父亲的遗留下的债务承担任何偿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