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公务员提交的辞去
公职申请书后,相关的任免部门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批复工作。若所涉及到的是领导职务的人员,则须在9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经批准得以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离职前需严格履行公务交接事宜,如有必要,还需接受全面的审计程序。对于那些拒绝或拖延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公务员,将依据相关
法规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予以开除公职的
处罚。
同时,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批准通知书应以直接送达方式传达至该公务员本人手中,如遇直接送达存在困难的情况,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