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寻求合法权益方面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是向劳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如果雇主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故意
拖欠或者未能全额支付员工薪资的行为,那么他们可以通告给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对此进行妥善处置。
其次是
劳动仲裁程序。若出现了
劳动争议,双方都不愿意协商解决,或者协商无果,以及达成和解协议后却没有履行等情况,他们也可以选择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对于
仲裁结果不满的一方,还可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最后,如果劳动者持有
欠条,他们可以携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欠条原件、
起诉状及其副本,向当地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做出判决要求雇主支付所欠款项,但如果雇主仍然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在
判决书规定的期限结束后的两年内,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