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
法规中关于员工
工伤与
职业病导致身体功能丧失等级的评估准则,右手食指缺失两节可定为
九级伤残级别。该准则明确指出,单侧手指除拇指外缺失两个指节的情形,应评定为
九级工伤。对于受伤职工而言,当其
因工负伤导致身体残疾达到七级至十级不等的程度时,有权向
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一次性的
伤残补助金。这笔
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将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七级伤残对应的是十三个月的个人
工资;
八级伤残对应的是十一个月的个人工资;九级伤残对应的是九个月的个人工资;而
十级伤残则对应七个月的个人工资。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