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团伙诈骗行为的
共同犯罪分子,应当按照该团伙所实施的
诈骗金额以及
犯罪情节之轻重来予以惩处。在对诈骗案件进行
量刑时,必须要重点考量的因素包括诈骗数额:
1、倘若诈骗者所骗取的公私财产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话,那么就将面临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甚至于
拘役或者
管制的法律责任。
2、如果诈骗
数额巨大,或者还造成了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就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附加
罚金的
处罚。
3、而当诈骗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情况下,那么就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于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
《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