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
强制猥亵是构成
犯罪的行为之一。在此法条之下,实施强制猥亵他人或从事
侮辱妇女活动的个人将面临着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然而,若
犯罪情节严重至诸如聚集众人侵犯他人权益或是在公众场合公然行径,又或许存在其他恶劣情节时,施刑期可延长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实践事件中,是否应
逮捕犯罪嫌疑人,这取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若犯罪嫌疑人涉及的
犯罪事实清晰明确,
证据确凿无疑,并且可能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实施逮捕。逮捕通常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
徒刑以上
刑罚、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等等。因此,对于强制
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而言,是否会被
批准逮捕,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若犯罪嫌疑人符合
逮捕条件,且案件事实明了、证据确凿,那么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很可能会被批准逮捕。然而,最终是否实施逮捕,仍需由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