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若
当事人在检察院、公安机关或是国家安全机关已启动调查性侦查,或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生了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则其将不再受
追诉时效的制约。这也就意味着,倘若某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选择逃离,那么他很有可能会被视作是在逃避侦查或审判,进而可能会被
追究责任并被判定为逃犯。然而,对于是否构成逃犯,仍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其中包括对逃跑行为的性质、所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若逃跑行为严重,并且符合逃犯的法定定义,那么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该逃跑者极有可能会被判定为逃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
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