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必要的情形下,依法采取
保全措施,其中包括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人的财产。换句话说,在司法实践中的
刑事案件中,若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便可对被告人的资产实施冻结,以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及执行。因此,
刑事拘留确实可能引发资产冻结,但具体情况仍需视实际情况与法院的裁量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